本报讯1月29日,河北省纪委公布了一起买官卖官,行贿受贿案件:原石家庄市委常委、市农工委书记高书辰被开除党籍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;原新乐市市长刘明献留党察看二年,撤销市长职务;靠行贿当上栾城县副县长的墨建平被开除党籍,撤销副县长职务;换届中行贿送礼的陈增国被撤销新乐市政协党组成员、副主席职务。
1997年10月15日,石家庄市委换届考察组对新乐市领导班子进行考察,按照市委统一要求,向当时任新乐市委书记的高书辰征求意见,高提出墨建平可以任管工业的副市长。事后,墨建平先后三次向高打听民意测验结果,高均未明确回答。11月的一天晚上,墨建平到高书辰办公室,将用信封装的2万元现金送给高书辰。同时,墨建平又带着现金送给当时任新乐市常务副市长的刘明献。刘客气几句就收下了,墨表示愿做刘明献的副手,让刘明献给活动一下。刘明献接钱后数了数,共19700元。
1997年11月下旬,高书辰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,要求墨建平为自己在石家庄新分的住房进行装修。12月2日,高让司机到新乐市建筑总公司财务科交了5万元装修款,并取回收据。12月19日,墨建平从本公司第五分公司经理手里取走5万元,于12月20日将这笔现金放在一个焖烧锅里,连锅一起送到高书辰家。
1997年10月17日、28日,石家庄市委换届考察组第三组根据市委统一要求征求高书辰的意见,高提出新乐市二轻公司总经理、党委书记陈增国可担任管工业的副市长。1997年12月18日,陈增国到高的办公室送上3万元现金。时隔不久,陈增国担任了新乐市政协副主席。
1998年春节前,刚担任新乐市市长的刘明献在招待所开会,先后收受市招待所所长、镇长、乡长、党委书记送来的28000多元。